非首發。首發ID為 明生。地點……忘了。
對自己而言,很有紀念價值的一篇。
她呆在幾百平方米的別墅裏好多天了。很大很漂亮的房子,用木板釘起來的欄杆,爬滿綠色植物的白色外牆,高大的落地玻璃窗,陽光和月光都投射進來,灑落在房子裏的每一個角落。有風吹過的時候,會拂起白色窗紗,窗臺上的阿姆斯特丹玫瑰輕輕搖曳著。
很多的時候她捧一本周樹人的書,緩緩地翻著。書一般都有些發黃了,顯然已經過多次反復的閱讀。她是喜歡這般文風的,直白而又含蓄。更多的時候她放蕭邦的音樂,在流瀉的聲音中發呆和回憶,在沙發上變換著各種無聊的姿勢。
寬敞的客廳中擺著一台珠江的三角架鋼琴,黑色的油漆已開始脫落。已經忘了是哪一年買的,卻記得購買時的情形。她試了試音之後覺得音色不錯,父親就寫好了支票。
珠江——她默念著這個詞語。
這對她有著特別的意義。每聽到這個詞語,她就會感到莫名的親切,又會有一種叫疼痛的植物纏繞心頭。當初,她就是因為這個詞語,才為之駐足,買下了這台鋼琴。
撫摸著鋼琴上的品牌標誌,她就這麼安靜地想念某一個人。
她走進書房想寫點什麼。書房裏擺著的是原本父親在分公司的辦公桌,她第一眼看到就喜歡上了,因為這辦公桌有很多的抽屜供她使用。她的確有挺多瑣碎的小東西,但這些瑣碎在出行的時候往往會被留下。保存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滿足。
她在辦公桌前坐下,沉思許久,紙上仍一片空白。
玩弄著淩亂的發絲,她作出了洗一下頭髮的決定。
她用一支玫瑰油護髮素。這讓她想起小時候喝的玫瑰花茶,兩者的香味真的非常相似。她試過其他的護髮素,但沒有一種比這種更神似那種香味了。這支護髮素已經用了好幾年。出國之前她再去找的時候,這種護髮素已經停產。所以非常珍惜。
她披著一頭濕發從房間裏走出來,回到沙發上。蕭邦的CD剛好放到最後一首,《離別曲》。對於這首曲子,她可算是十分熟悉。當初,她還曾為了心中的那個影子,苦練這首曲子好幾個月。
這本是毫無意義的事情,可是她對於完美句號的固執讓她堅持了下來。
仿佛突然想到了些什麼,她提起了電話。
對,給誰打個電話吧。她能隱約感覺到內心深處象個孩子般的神經質的興奮。
難得有了這樣的念頭,卻發現只記得一個手機號碼。
日日夜夜,年年月月念叨的十一個數字。
猶豫片刻後,她還是撥通了電話。
一陣嘟聲過後,一把動聽的女聲接了電話,像是中學時當廣播員的李昱的聲音。
“你好,我丈夫不在,有什麼需要我代為轉告嗎。我是李昱。”
是的。
是李昱。
她怎麼就忘了呢。當年,就是她的退出,成就了他和李昱的美好,讓他們的路更加簡單。他們的婚禮,她也是參加了的。
混混沌沌過了的那一天。
他們舉行婚禮的教堂,是她每週做禮拜的教堂;主持婚禮的牧師,是每週聽她訴說的牧師。她坐在教堂的琴前,顫抖的手指演奏著婚禮進行曲。她笑得那麼燦爛,好像站在主面前的新娘就是她似的。沒有人看出她的強作歡顏。
這天的主角,並不是她。
可是,她怎麼就忘了呢。
她原以為,這樣的刻骨銘心,是終此一生,亦永遠不能忘懷的。直到今天才知道,原來那些自以為深刻的回憶,也終有一天是會淡忘乃至消失的。
沉默片刻,她才回過神來,假裝愉快地笑了一陣。
“小昱,我是林園。”
“小園,你回來了。” 李昱驚奇地叫起來,輕聲說了聲我的天。“回來了怎麼不說一聲,好讓大家見個面。”
“現在不就找上門來了麼。”她違心地說。
她很清楚自己想找的並不是李昱。她是個記憶甚差的人,連自己的手機號碼也不記得,卻在出國雲遊多年後,仍將他的電話號碼倒背如流。
她想找的,一直是他。
沒有人知道。
她們又嘮叨了一些瑣碎的事,最後約定晚上六點準時在一家江南食館見面。她記得那家食館,很樸素的店面,也算是老字型大小了。她特別喜歡那兒的擺設,有很親切的象家一樣的感覺。
掛了電話,她有些失神。CD已經放完了,偌大的屋子裏一片靜默。有風吹過,她聽見窗外的樹葉互相摩擦沙沙的聲音。因為臨近郊區,所以能聽見蟬的鳴叫,一陣又一陣,那麼的清晰。
她想起,在那個相似的夏天,她離開的日子。靜謐的院落裏是不斷的蟬鳴,高大的樹木透下成片的陰影。父親和她對坐在院中,兩人面前是散發著淡淡香味的清茶。她看見父親發白的雙鬢和疲累的眼神,已經不似當年一般意氣風發。印象中父親開了口,她卻只看到父親的嘴唇動了動,聽不清父親的話。
費勁地解讀記憶中如同密語的話。
“你要用力的捉住自己的幸福。”
哐鐺一聲,思想碎了滿地。
不知不覺淚水就掉了下來。
真是遙遠的事情呢。她想著,頭深深埋在手臂之間,漸漸睡了過去。
醒過來的時候還差一刻便到六點,她匆匆忙忙換好衣服出了門,剛好在六點到達食館。她一貫是習慣早到的人,這次如此準時出乎她的意料,同時也出乎他的意料。站在門口,李昱遠遠地便招起了手,他坐在李昱身邊,她能看見他驚訝的神色。她突然覺得好笑,也許過去和他約好外出的時候她總是早早便在等待,於是便形成一個思維定性,久而久之,不論怎樣,都覺得她應是早到的一個。
席間,李昱很高興,說了問了很多話,她有一句沒一句的回答,他則細心地幫李昱盛飯、夾菜,動作自然。她在話的間隙中悄悄地觀察著他,頭髮長了些,穿著休閒服,鬍子剃得乾乾淨淨,好象個學生。他看李昱的眼神帶著很深很深的感情,不能輕易察覺。他和李昱合襯得讓她覺得自己是個多餘的人。
她突然覺得自己不愛他了。
她已經老了。
愛情的有效期只有二十七個月,而從最初認識到現在,已經有五個二十七個月那麼多了。那已經足夠她去惦記了。她永遠記得他那雙可以一直望下去的眼睛,嘴角漂亮的弧度,孩子氣的表情和溫柔的輪廓,那就夠了。她永遠記得那年他笑著叫她的聲音,那比她聽過的任何一種聲音都要動聽。
是的,她已經不愛他了。已經很多年了,而她愛的是很多年之前的那個稚氣未脫涉世未深的純粹的象陽光一樣明亮的他,而不是很多之後的這個成熟的、深諳世事的他。也就是說,他已經不是她愛的那個人了。
她不自覺露出了笑容。
用餐之後他們走出食館,他笑著對李昱說我去停車場把車開過來,你在這兒等著我。剛好她也是開車來的。他和她就走去停車場。兩個人一前一後的走著,她走在前面,他走在後面,由始至終沒有說過一句話。
他先找到了自己的車,很快便上了車駛出了停車場。她又笑。
哪怕是一刻,他也不讓李昱等吧。哪怕是一刻,他也不要讓李昱孤單吧。她清楚的知道,他愛李昱愛得那麼深。就好象當年她愛他一樣。
可是沒有誰的愛是會一樣的。
是誰說過來著,會有雷同的情節,不會有雷同的愛。
駛著車從停車場出來,在某個角度看見沒有被任何建築物分割的漆黑的夜空。那樣的黑色比她所愛的他的眼睛還要深邃。
她看著那樣漆黑的天空臉上的笑容燦爛得不可抑止。
“天空真藍呢。”
那些所謂的愛恨,在歲月的流逝中最終變得膚淺。
那些自以為是的傷痛,亦然掉進了時間的旋渦,連尾巴都不見。
於是清酒幾杯,爛柯二局,然後便可以釋下重負,瀟然山水。
於是安適閒靜,醉裏偶爾吐出不知所謂的囈語:
終於還是結束了。
你說我深沉任性,還顧作堅強;你說我過得不好,該找個人照顧;你說我一個人上路,留下的足跡太過寂寞……那麼,你會不會幫我抹去沿途的塵埃?
其實,從你離開的那天開始,我就決定,一定一定要用力的找尋自己的幸福。
謝謝你。和你攜手走過的那段日子,讓一切都值得。
後記:
二千多字曾道出過去的苦澀與難受,這次只是小修,但大概也是最後一次了。故事的最終主角名字改變,和當初再沒有關係,也再無法表達我的心情了。至此,這二千多字,真真切切地只是這二千多字,只是一個看膩了電視劇的無聊人虛構的故事。
如今想來那時仍是傻的,居然還瘋瘋癲癲地真寫了些什麼來。人總是如此輕易誤會自己的心情。又或者,那樣的心情,那時確實是存在的,而今經已隨風消逝,只留模糊的記憶。那時的傻氣卻是清晰的,亦讓我意識到,原來不論如何,我也是個癡。太癡了就會痛了。興許日後我應該學習的,是如何才不會越出這個界限。
然如若可以重新選擇,我亦不悔那樣癡過。至少這讓我發現了自己不少的短處,便於日後逐漸向上向善。雖這般言語稍帶“功利”,但我想亦不乏真實。
——明生 於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晚。
论坛功能提示:allhp.fun(或app)搜索1837可直达本帖。
|